1、 设立办事处
a、按要求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个人加盟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备案。
b、须结合我方提供的资源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业务,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聘管理人员, 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设备(传真、电脑、文员),在指定区域内开展业务活动,乙方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有利润。
2、 代理商
a、代理商每月向我方实现不低于二千元代理费,如连续2个月没有完成,我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b、代理商提供知识产权案件申请所必须的文件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乙方不得以北京赢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之任何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3、居间人
a、居间人有权要求对居间人开发的重点客户提供专题咨询服务。
b、居间人有权依照双方协议的时间和方式向我方收取居间人报酬。
c、居间人有权随时了解客户申请案件的进展情况及信息。
4、加盟我们品牌
我公司直接授权在某指定区域内开展所有知识产权业务,我公司免费提供专业培训及后期指导等。
声明:
如您准备与我们合作,请找我们下方官方联系方式核实清楚真实性再进行交易,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与本公司无关!
官方咨询QQ: 2748836660 (同微信)
官方咨询热线:13264062886 (同微信)